为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,加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队伍建设,落实新制定的《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》有关规定。6月12日,集团公司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6次(扩大)专题学习会-学习《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》,集团公司党委书记、董事长李彦红主持学习,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,各党支部书记、部室、事业部、子公司主要负责同志参加。
会议指出,新制定的《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》共7章52条,对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行为、促进依法履职和廉洁从业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,在严格约束的同时,又保护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,意义重大。
会议强调,各党支部、事业部、子公司要将《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》与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等党内法规贯通起来,主动对标,把自己摆进去、把工作摆进去、把职责摆进去,提高免疫能力,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。具体工作中,要始终做到坚持党的领导、依法治企,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等各项制度要求,规范权力运行、加强制约监督,实现各负其责、规范运作、相互衔接、有效制衡的管理格局。
会议要求,各党支部、事业部、子公司要严格依照《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》开展工作,紧密结合实际工作,以问题为导向,坚持“两个一以贯之”,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,依法依规健全完善公司监督管理制度,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,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。